今天是正月初三。按照烟台的民俗,这天是女婿拜岳父的日子。如果不是特殊原因,相信很多朋友中午已经吃过岳家准备的丰盛饭菜了。
正月初三,对于女婿来说,是拜公公,而对于女婿的子女来说,如果未成年,就要跟着爷爷奶奶,到了成年或者结婚,这一天就提前到正月初二。
女儿女婿的孩子是祖父母的孙子,理论上应该叫孙子或孙女。但在烟台方言中,一般称之为“外甥”。
按照字典上的解释,“外甥”其实是舅舅(舅妈)对姐姐儿子的称呼。),狭义上仅指男性。如果是女孩,应该叫“侄女”,但在烟台方言中,两者通常都叫“侄子”。
小时候去外婆家拜年。爷爷奶奶叫我“外甥”,叔叔阿姨也叫我“外甥”。虽然当时没明白意思,但能明显感觉到有点奇怪。因为在爷爷奶奶这边,我是他们的孙子,叔叔阿姨都叫我“外甥”。两代人对我的称呼不同。按理说我爷爷奶奶也应该这样,但为什么都叫“外甥”呢?
长大后,我还没有找到这个疑问的权威解释。侄子一般指男女可以理解,但是侄子和孙子混淆就很难解释了。
一种流行的说法是侄子和孙子在烟台方言中发音相近,难以区分。烟台方言中,外甥读“外僧”(不卷舌),孙读“森”,像孙子(孙子)这样的词,一般有一个儿化音,孙子读“外森儿”。如果读得快,基本上和外甥的发音一样。
如果说刚开始只是读音相似,但久而久之,人们不再区分对应的文字,那么烟台方言中的“侄儿”一词,既指侄儿,也指孙子,顺便也不限于男女。当然,遇到比较讲究的人,还是会说侄子或者外甥。
笔者打听了鲁西(聊城)的朋友,得到的反馈是侄子和孙子在当地是可以区分的。那么,为什么胶东半岛烟台会出现这样的文化现象呢?从网上查询的情况来看,南方方言中,比如吴语,也有侄孙不分的情况。既然两者之间有相似的情况,那么历史上可能有一些渊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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