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拼音

被清代沈德潜誉为“古今第一长诗”的焦仲卿妻子所作的古诗,后人也简称其为“焦仲卿之妻”或“孔雀东南飞”。一直以来,它以悲凉朴实的剧情、细致的剪裁、多变的人物形象而备受推崇。近代以来,因其顺应了“白话文学”和“民间文学”的兴起趋势而受到研究者的青睐和推崇。最具代表性的是胡适的《白话文学史》(新月社,1928年),称赞这首诗是“古代民间最伟大的故事诗”,“真是一首长篇白话民歌,朴实质朴。至今仍有不少俗字”(第六章“故事诗的兴起”)。但是,仔细研究之后,“平实”的“白话”未必容易理解,有些“俗字”甚至难以理解。尤其是女主角兰芝被送回娘家后,县令、知府闻讯,纷纷派人来提亲。诗中写道:“媒人去了几天,要求程回来。据说还有兰家女和太监。”这个“兰家姑娘”指的是谁,在人们的用词上是有争议的。

这首诗最早收录在南朝梁代徐陵所编的《新鱼台赋》中。正文前面有一段序言,概括了这一悲剧的始末:“汉末建安年间,庐江府小官吏之妻刘,被钟卿母亲所遣,誓不娶妻。他的家人强迫他断水而死。钟卿听说了,就在庭树上吊死了。疼的时候是诗。“清康熙年间,吴曾为《鱼台新诗》作过注释。在“有个兰家姑娘”这句话下面,有一段注释说:“序云“刘”与此云“兰家”不详,或文字有误。“已注意到序言和诗中叙述不一致,怀疑用词有误。后来,陈若明在《采济堂古诗选》中指出了这一推测:“‘兰’或‘刘’二字不正确。“据信‘兰剑女’本应是‘刘剑女’,很可能是抄写抄写时出了差错。这个观点被后来的很多学者继承和借鉴。乾隆年间温仁贤所作的《古诗注疏》完整地记录了陈的判词,张裕固的《古诗鉴赏》也指出:“女”指的是柳家的女儿。不过,恐怕‘兰’字就是‘柳’字。”他们都试图消除缝纫序列和诗歌之间的自我平衡。同时,由纪所作,但很可能是其子所作的《玉台新诗考辨》的题目,在考虑吴的意见时,提出了另一种可能:“我怀疑此句漏了两句,专句有错。”推测这里不仅有个别词语的谬误,还有一些漏句,最终导致语境意义失效。

姑拼音插图陈若明《采撷堂古诗选》

清人的种种推论,对现代学者影响很大。黄杰的《汉魏乐府笔记》(1923年出版)摘录了焦仲卿妻子的评论。萧涤非在黄杰的指导下,撰写了《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》(中国文化服务社,1944年),在讨论这首诗时,还特意提到了纪晓岚和温仁贤的意见。但现今存在的《玉台新咏》版本很多,后世记载这首诗的各种诗集,在这里都是同样的话——只有北宋末郭茂谦编的《乐府诗集》被误认为“谁有个兰剑女”,暂且不论——所谓谬误,其实没有任何文献支持,只能说一会儿,没有定论。于是近代的其他学者继续从不同的角度探索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。

闻一多在《乐府诗之妻》(发表于1944年《中国月刊》第25期)中引用了纪和温仁龄的理论,但细想之下,认为其意思仍不明确,于是又引入好友徐惟其的新解释。徐石怀疑原诗前后句子有误。“那句‘说有个兰家女’应该放在‘我娘谢媒人’下面,这本来是我娘推脱给媒人的说辞。”如果说有兰剑女,可以配太守子。如果你是自己的女儿,出身卑微,不足以获得荣誉。”也就是说,“兰剑女”被视为出身高贵的女人。闻一多认为“这种说法比较符合逻辑”,又补充道,“在怀疑有太监的情况下,应该多两句,意思就够了。似乎还没能完全脱离清人潜移默化的影响,还在推测可能是原文有漏句,导致语义衔接不足。

参与编纂《闻一多全集》(明凯书店,1948年)并具体负责修订乐府的余冠英,在开始编纂《乐府诗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3年)时,考虑到乐府诗提供的线索,进行了修订。他认为“有个兰家姑娘”这句话是“贤成建议县令向兰家提亲,说兰家是官家,与刘家不同”。我一方面认同“兰家”指的是另一个官家,另一方面又转而判断这里的字都出自仙城。因为上一任县令派媒人来提亲,贤成提出另找人家。至于徐伟奇的错漏,闻一多的质疑,余家人并不接受。想必这些猜测和大清古语一样都是未经证实的,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靠空的弊端。几年后,余冠英主编了《汉魏六朝诗选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8年)。除了补充说明,这首诗的叙述到媒人走了几天就告一段落,“县令与刘家之婚到此为止”,以下是另一种叙述,其余的说明沿用了前面的观点。余在叙述中努力避免牵强附会的猜测,对等级制度和不同所有制进行细致分析,令人耳目一新。由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编注释的《汉代文学史》(高等教育出版社,1959年)当即采纳了这一新说,称赞“旧说以‘兰’字为‘刘’字,但改字后,脉络仍难透,可读性不如其余”。这本书几年后再版(中华书局,1962年)。虽然萧涤非在再版笔记中提到对这些诗有了新的认识(详见下文),他“应尽力补充”,但他并未在笔记中作任何修改和补充,可见余冠英的说法已得到学界同仁的充分认可。

余冠英汉魏六朝诗歌选

傅更生的《孔雀东南飞疑点解析》(1961年《文献评论》第1期)也肯定了余冠英的解释,认为“过去的注释者,只是为了这段话而有所怀疑,故不加思索地予以驳斥”,“如果《诗选》的注释如此不清,就可以大致符合文字,避免‘漏文’”。但就“顾岚Nv”的具体所指,他却有其他想法,认为“顾岚Nv”指的是兰芝,不一定是另一个姓”。为了证明“民歌对姓氏称呼并不十分执着”,他把这篇文章中的两句话作为旁证,强调“唱的罗敷不一定要得心应手,说明她不过是个美人”,让我们不必太在意“贾蓝”和“刘氏”的区别。不仅如此,他还指出,此时县丞谈话的对象应该是太守,而不是县令。”县丞向太守求情时,偶然提起此事.”“季承”就是说虽然不是官家,但也是官家,勉强比得上太守家。“目的是吹嘘兰芝的家庭背景,从而促进两个家庭的早婚。

针对傅更生的论述,余冠英随即又写了一本书《孔雀东南飞质疑》(载《文学评论》1961年第2期,后收入中华书局1987年《古代文学随笔》)。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,并做了更详细的陈述:“‘说好’的第二句话,被解读为贤成向县令建议向兰家提亲,说兰家有个太监,比刘家强。县丞受知府委托,怕知府不高兴,为他家另说一门亲事,也说得过去。”他批评傅更生拿“秦罗孚”做对比,作为证据。“如果以前有作品或记载提到过一个叫兰的女子,如《尚墨桑》中提到秦有个好女儿,自称罗敷,说明作者是就很有帮助了。但没有这样的依据。”相比较而言,余的说法无疑更能说明问题。但反复推敲,难免让人一头雾水。至于傅更生批评他的解释,“似乎与这个故事的发展无关,有些枝节”,余冠英本人其实也不否认这样的分析确实是“一个缺点”。几十年后,曹道衡在余冠英的强烈推荐下,编辑了另一种乐府诗(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0年)。“多处参与于先生乐府诗,一直受于先生亲切关怀”(见本书序言),但在此注中,仍觉“此两句颇令人费解”,并引于。也可以看出,于硕确实有点迂回,难免会有一些混乱。

傅更生对《孔雀东南飞》的质疑与分析

傅更生认为没有必要拘泥于称谓是“贾蓝女”还是“刘家女”,延续了类似的思路。萧涤非在《孔雀东南飞的一个难题管见》(载于1962年3月21日《文汇报》,后收录于1985年《乐府诗集》)中也主张过。“兰家姑娘”就是“兰芝姑娘”的意思。从“说有个兰家姑娘”到下面的“所以送你去你家”,傅诚把太守的话和主簿转述给兰芝的母亲。莫名其妙的前两句意思是“我太守说他知道你家有个兰芝姑娘,真是天下无双,你家是官家”,这是对兰芝本人和他家的褒奖。萧还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“家”这个字在当时确实有一个特殊的用法,那就是在谈话中作为尊称使用,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。此外,这种用法非常普遍,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语。”然而,在论证的最后,他设置了自己的问答:“也许有人会问:说‘刘的女儿’不也是致敬吗?为什么非要说‘蓝剑女’呢?我觉得说‘刘的女儿’太笼统了,因为刘的姓很多,还不如说‘兰的女儿’亲切。“这似乎颇有点不合理,未能说服人。

这首诗的主体常称女主人公为“”,但在序言中却改称“刘”。傅更生已经强调,没必要纠结这个。“何况姓刘,也只是有条不紊的提了一下?”很明显,是提醒读者不必前前后后,按顺序怀疑诗歌。俞平伯的思路大致与此相同,只是进一步推广。他在《孔雀东南飞简论》(发表于1961年《文学评论》第4期,后收录于《诗歌论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)中直言,“我一直认为这种顺序不靠谱,有益于后世”,于是干脆抛开小顺序,专注于诗本身。诗前的序是后人写的,真的不能和正文划等号。但是,在序论倚仗攀附的时候,作家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造出“刘”这种说法,让读者很容易看出是为他人谋利呢?事实上,余冠英在与傅更生讨论时就已经提出了质疑。“说姓兰,还有一个小缺点。她几次向母亲自称兰芝,但不直呼其名,甚至连名带姓,不符合惯例。”俞平伯对此未能给出恰当的解释。许多年以后,金在《炉边诗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,1988年)中比较了和俞平伯的理论。他虽然认为“俞说得对”,但也委婉地指出“俞说焦的妻子叫兰的说法太泥”。他根据俞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调整,认为“兰姑娘”的意思是“兰女”,“就像兰姑娘一样”。‘家’这个字毫无意义,就像京剧唱词里的垫词”(见《孔雀东南飞》一书)。按照这种说法,“兰剑女”相当于一个昵称或绰号,但在中世纪没有类似的用例。用京剧歌词来做现代的,恐怕没有说服力。

也有人认为“蓝剑女”指的是,但谭在《孔雀东南飞研究》(1981年2号文件)中的考证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。首先,根据《史记》、《匈奴传》中匈奴三姓之一为郎的事实,得出南匈奴郎在逐渐衰落后“移至庐江东南”的结论。后又指出南匈奴与汉族通婚,其后裔常由母系家族改姓刘;最后得出“是匈奴旧族的遗民”,“兰与刘读音相同,音译不同,这是历代所共有的”,“但匈奴南迁的人仍自称兰,汉人则称刘”。也就是说,女主角本来就是匈奴后裔,诗中的“”和“兰剑女”都是按照匈奴人原来的姓氏来称呼的(其实也是汉语的音译),而序言中的“刘”则是按照汉人的习惯来改名的。如果这种说法是真的,那么她的名字应该是“兰芝”或“柳枝”,而不是人们一直熟悉的“刘兰芝”。在这一系列“大胆的假设”之后,谭没有进行任何“仔细的验证”。对于文学作品中根本没有涉及到的问题,要从历史的层面去推导出环环相扣的线索,然后去挖掘其中隐含的微妙含义。最后只能得到一些非常奇怪的关于空的看法。

胡《对孔雀东南飞一个疑难问题的讨论与我见》(《中国古典文化》1993年第3期)则另辟蹊径。根据、等成语,得出“兰”常与“子女婚育”有关,进而推测“女”实际上是“指太守夫人”。焦的母亲将送回家的原因“主要与她婚后多年无子女有关”。所以媒人求婚的时候,会故意说那些话,“意在强调和赞美太守夫人是一个家财万贯,其乐无穷的人家的女儿。如果兰芝嫁到这样的家庭,做太守夫人的儿媳妇,一定会有美满的婚姻和生育。“它不仅转向空想象一位从未在原著中出现过的女士,而且还得出结论,她旺盛的生育能力自然会转移到已经再婚的兰芝身上。为了证明自己,他甚至认为兰芝给焦仲卿的临别礼物是一份婴儿的小账,反映了兰芝对自己婚后无子的难言之痛和愧疚。人们看完之后,只能说不一样,再也赞不完了。

由于诗歌在不改变原文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充分的解释,甚至有被附体的倾向,一些学者又回到了清代的老路子,做了进一步的研究。王焕碧《试释孔雀东南飞》(杭州大学学报,1962年第2期)开篇就指出,“此处之所以难通,并非作者故作艰深,而是文字有错。错字不正,还没通过就被曲解了。所以从读错的角度,把这些话修改为“媒人去几天,太守送他回来。“请说有兰花,有太监。”经过调整和梳理,他提出“请说”是太守委托向刘氏介绍家世的说辞。“所谓蓝家,指太守之家”与女主角兰芝无关;之所以说“‘兰’字的草书形式接近‘阿’字”,是因为“某家之事我不直说”,是因为知府怕因县令求婚不成功而重蹈覆辙,令避重就轻。经过大量求证后似乎振振有词,但如此巧妙的解释还是让人觉得有些武断和不可思议。

《中国诗词选注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年)将“兰家”一词分离出来重新分析,认为“兰家”应读作“”,意为,并补充“汉魏尊女为顾。顾回家了。所以曹人人都是曹大谷。”他提到的东汉历史学家班固的妹妹班昭,在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中有一段生平事迹,说他嫁给了曹师叔,“皇帝数召入宫,使皇后贵胄互相学习,召人人”。阿清钱大昕说“‘家’字代代念为‘古’”,惠东也认为“今古音唯一存者”(见《后汉书注集》)。在《子记》中,曹大家都写过一封信说,而在宋元的时候也指出“家”代代被读为“顾”。可见,“古”在这里只是“家”的特殊读音,并不能推断“家”和“古”可以作为通称。此外,“大家”一词在《皇后传》中仍可找到,说“将军掌政,避恶人,故余家有所克制,不刊,而只是称大家”;《西京杂记》第二卷田文出生于五月五日这个邪恶的日子,他的父亲无意抚养他长大。“他妈妈偷了它。后来,是孟尝君,她的母亲是龚雪。毫无疑问,“大家”是对女性的尊称,所以恐怕不能将其割裂开来,断章取义地推断“兰家”是对兰芝的尊称。就算郑说的勉强成立,那么这个“女”字所附,显然像个疣。怎么解释呢?

王的《整理孔雀东南飞的一段话》(济南学报1993年第3期)回顾了前人的几种主要说法,或因“不协调”,或因“极其牵强”,最后得出“兰剑女”在诗中是不解之缘,必非原文”。好在他开始修改的时候很谨慎,只是怀疑“这里没有错,只有倒写的文字”。原文应该是《家有蓝姑娘》,是傅澄求婚时对兰芝的褒奖。”蓝有美好美好的含义,“蓝姑娘”至今仍被说成是“好姑娘”。虽然随意调整语序还不够,但他对“兰”字的解释得到了后来研究者的回应。雷家骥《孔雀东南飞笔记》(兰台出版社,2008年)指出,“兰有高雅、美丽之意,故常比喻美人。桂兰和石兰一般指她的闺房,但经常指她”。但由于原诗词序未作修改,他只能含糊地说“兰家”是指美人之家,“兰家”是指美人之家的女儿,“盖”是指,而不是指的“郎”。按照这种逻辑,所谓的“美”自然应该是指兰芝的母亲,这无疑与诗歌不符。可见这个说法还是很难通过的。

经过现代学者几十年的研究,这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。不仅对“蓝剑女”的理解分歧很大,而且这些话是谁对谁说的,让读者颇感无所适从。但是,正如新理论争鸣,众说纷纭一样,其实已经有学者探究其渊源了。徐福的《从语言推断孔雀东南飞的成书日期》(发表于《学术月刊》1958年第2期,后收入《徐福语言学与文献学丛书》,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)着重从诗中的术语推断最终成书日期,其第一例就是围绕“兰剑女”的讨论。他在《列子·傅说》中找到一则寓言,其中提到“宋代有子兰者,能以其技做宋元”,“有子兰者,能吞戏者,闻后能再做袁俊”。东晋的张占在评论中说:“不知道谁生的,叫兰夷。”在此基础上,他认为“兰家女”二字“与某家之女同”,这部分诗描写的是对现实与现实的关照,“描写媒人如何从打招呼开始,或谈女方家,或谈男方家,并夸大官府作为媒人的风格,最后用“说出太守家”等词,点出这个媒人的意思”。经历代学者考证,此版《列子》已基本判定为魏晋伪作,甚至有人推测伪造者为张占。“兰”字的词源虽难寻,但无疑能反映出当时的语言习惯。解读这首通常被认为写于汉末魏晋(徐认为最后写于东晋)的诗,堪称天作之合。其实,就结论而言,后来的弼也认为“兰”是“甲”的解,他在论证中也提到了《列子》中的记载。可惜最后他只从字形相似的角度判断“两个子兰真的是某子的错误”,忽略了张占那张指日可待的字条。

徐福“从语言推断《孔雀东南飞》的年代”

徐福的观点发表后,很快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。之前积极参与讨论的余冠英,在《关于孔雀东南飞的疑问》一文的最后提到,“不久前,张占据列子傅说注’凡不知谁生者,谓之兰爷’,解释此文’顾岚Nv ‘仍为’今某人之女’”,他所说的无疑是徐福。有些学者直接采用这一理论,供读者参考。如朱东润的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,1979年)在这首诗的注释中说:“兰剑女还是个兰芝姑娘。说,兰佳,尤佳。”《列子·傅说篇》张占注:“凡不知生者,谓之兰也。”方以信、王云路的《中古汉语读本》(上海教育出版社,2006年)也在注释中说:“女人说出来就是女人。在晋代,它被称为“某家”,而不完全是指“兰家”。一个姓兰或者的家族。“我本该征询徐福的意见,但由于文体的限制,没有解释清楚。至于龚的《谢兰》(发表于《江淮论坛》1980年第3期),根据列子的注,强调这首诗中的兰二字应教为“甲”。想必只是无意的耦合和一时的轻率,并不是有意为自己忙碌。就时间而言,他发明的功劳应该还是属于徐福的。

长期困扰人们的疑惑似乎得到了解答,但学者们对徐福的结论仍犹豫不决,没有完全接受。余冠英表示“能否成立可以研究,这是解决这一疑问的另一种方式”,甚至满怀期待地表示“这段话还没有完全令人满意的解释,可能还需要做疏通工作”,明显有所保留。朱东润、方以信、王运道等。只把这个说法列为一家之言,并没有把它当成最终的决定。主要原因恐怕是张占所说的“不知道谁出生的人叫兰花”只是一个孤例,在其他文献中并没有发现同样的用例。正因为如此,前人对《列子》中“子兰”的理解不一,也没有按照张展的说法去解释。胡的《宇都》被解释为“浪子无常,国禁之”,吴语中的“骂人游手好闲,说‘烂乐’”被认为由此而来。后来苏的《山陕》推测“今称流氓为‘烂仔’,其义基于此”。钱钟书的《管锥编》(中华书局,1979年)广泛搜罗了许多后世的例子,认为“苏说近是,‘子兰’是后世的‘来子’”。如果参照“浪子”“赖子”来推断“蓝剑女”的含义,不言而喻,难以理解。

仔细追溯“子兰”的起源,我们没有发现同样的例子。但在先秦两汉文献中,“兰多借兰。列子《兰》与其他书意义不同,但总留是一样的(杨伯钧《列子子集释》,中华书局,1979年)。由于音标相同,所以“兰”和“兰”两个字往往可以打着通用的幌子。但“子兰”在后世有很多使用案例,可供比较和借鉴。宋人魏太所作《董璇录》卷九中的刘一知道前州时,看到当地百姓因饥荒而将儿女遗弃在路上,于是特地颁布法令,“邀民收养”,“在县乡推广”,终于取得了相当的成效。”所以没有一个边塞死过的人”(据明朝万历年间的《仁海》一书,本文中“子兰”对应“弃子”(明朝嘉靖年间初山书店原称“弃子”),显然可以用“不知谁生的人”来解释。此外,人黄丕烈为收藏宋刻善本,建了《诗百首》,并特别邀请好友顾撰写《诗百首》。通过《游子》与《居士》和《宋人》的互动问答,顾复极力赞扬黄藏书丰富、收藏精良,为文献的修订和传播做出了贡献。傅提到的一个宋代刻本《列子》,“徐冲”互有错误,而天下仍同。体贴,听话,纠缠。刑分印象深刻,对其印刷精细赞不绝口。黄丕烈的《百宋轶陆淑》也记载了这本书,并说“余有古以为列子善本在此之外”。《姑父》中虚构的“子兰”很可能脱胎于《列子》中的“子兰”。因此,黄在注赋时,直接在《传子》下注明“寓言”。而这个“子兰”似乎更适合用张占的注来解释。再进一步考虑,解读“不知出身的人”的子兰,和解读“流浪汉”和“赖子”的子兰,并非互不相干,而浪子往往是那些家世不明,没有靠山的人。他们之间还是有微妙的联系的。虽然没有发现更多的用例来直接证明这一点,但张占对“兰”一词的解释不应是一个巧妙的理论。基于此,徐福推断“兰剑女”意为“某女”,相对于其他相互冲突的观点,这无疑是更值得信赖的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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